邹平市人才政策汇编
1、生活、租房补助(咨询电话:0543-2182001)
到我市企业就业(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)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(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,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%)、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、大学本科生,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生活、租房补助,其中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毕业生提高50%,经考核认定连续发放3年。
2、购房补助(咨询电话:0543-2182001)
到我市企业就业(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)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(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,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%)、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,在滨落户首次购房(已缴纳契税)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5万元购房补助,分三年发放到位。
3、实训补助(咨询电话:0543-2182001)
聚焦产业发展需求,每年组织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到我市企业实训,实训期间给予大学生(含校方带教人员)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;大学生被实训企业招用的,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。
4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(咨询电话:0543-4264569)
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(2019年6月11日以后注册登记),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,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(企业法人)可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;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,以个体工商户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(法人),可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。每家企业、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。
5、创业金融支持(咨询电话:0543-4264569)
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,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,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,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。
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,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,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。
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贴息。
6、创业场所租赁补贴(咨询电话:0543-2182001)
大学生毕业5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创业,且符合补贴条件的,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,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补贴标准为5000元/年。
7、举办创业大赛(咨询电话:0543-2182001)
通过创新创业大赛,选拔创新创业类人才,对大赛获奖选手按等次进行奖励。为获奖及优秀选手协调银行贷款,给予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贴息支持。
8、“拎包入住”人才公寓(咨询电话:0543-2182001)
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,首个租期(3年)租金按50%缴纳,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第一年免费。